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臺北市立大學查填本縣所轄國民中小學學校及教師參與110學年度閩南語文暨閩東語文直播共學計畫案意願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之實施,閩南語文與閩東語文將於111學年度列為國民小學(閩東語文)及國民中學
(閩南語文與閩東語文)教育階段本土語言課程。
二、為兼顧兩種語文學生之學習需求,協助各校順利開課,查填本縣所轄國中小學校及教師參加閩南語文暨閩東
語文直播共學意願學校,若110學年度有參與閩南語文暨閩東語文直播共學試辦的學校,將列入優先參與的學校名
單。
三、以下為閩南語文暨閩東語文直播共學簡要實行要點:
(一)方式:直播共學是為了不容易尋得本土語文師資的學校,透過同步遠距教學的方式,由遠端的教師來為學校的
學生開設本土語文的課程。
(二)教師:參與的學校會由營運中心為其配對,找到適合的語文教師。若該教師為教支人員,則需要由參與的學校
按照一般教支人員聘任之方式聘任之。
(三)硬體:硬體設備將由營運中心免費提供,學校只需提供適合的場地。確定參加後,會有安裝硬體設備團隊至該
校安裝器材。參考影片:http://yt1.piee.pw/3hr4s5
(四)協同:參與的學校,需要在課堂中提供一名教師擔任協同教師。課程鐘點費列入該教師之配課時數。若因為該
校配課已無法調整,營運中心會再與該校協調彈性的作法。
四、據上,請本縣所轄國中小學校及教師,若有意願參加閩南語文暨閩東語文直播共學計畫
者,請於110年8月11日(星期三)前至網址:https://pse.is/3k9ynv填寫「110學年度閩南語文暨閩東語文直
播共學參加意願調查表」。
五、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李芷嫣小姐,電話:0932325931,或是電子郵件
hololive11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