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10學年度本土語 (客家語、閩南語)課程師資專業培訓及筆試實施計畫、課程表、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暨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
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參加人員資格:本次研習屬特殊資格,不接受旁聽。凡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得報名參加:
1、本縣持有教師證之現職教師或退休前最後服務機關職稱為新竹縣教師,並參加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
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者。
2、本縣持有教師證之現職教師或退休前最後服務機關職稱為新竹縣教師,並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閩南語能力
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者。
(二)報名期間及郵寄地址:
1、一律採郵寄報名表及證件影本等資料雙掛號(掛號附回執)報名。
2、報名期間:自111年6月16日(四)起至111年6月30日(四)止,以郵戳為憑。
3、郵寄地址: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二樓(300193新竹市南大路521號)竹師教育學院辦公室許小姐
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111年7月11日至15日之本土語(客家語、閩南語)課程師資專業培訓及筆試。
三、其他相關資訊詳見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