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資訊,歡迎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考。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04月01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175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今年首次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1年8月6日(星期六)進行測驗;B、C卷訂於8月7日
(星期日)進行測驗。惟考試形式並未改變,仍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5月6日下午5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請所轄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
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五、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各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
屬設計獎勵品(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1年7月上旬於認證官網
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11年7月中旬統一寄送。
六、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
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