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新竹市「110學年度本土語文(客家語、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知能研習及筆試實施計畫」1案,詳如內容,歡迎對國中本土語文教學有興趣的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04月22日清語研所字第1119002789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新竹縣市本土語言閩客語教學支援人員師資,本校接受新竹市政府委託,預計於111年7月25日至29
日辦理新竹市110學年度本土語文(客家語、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知能研習及筆試。
三、本次研習屬特殊資格,不接受旁聽。根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凡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
得報名參加:
(一) 新竹市、新竹縣民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二) 新竹市、新竹縣民持有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者。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郵寄報名。
五、報名期間:自111年7月8日(五)起至111年7月18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六、郵寄地址: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300193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行政大樓二樓 竹師教育學院辦公室許小姐
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111年7月25日至29日之新竹市本土語文(客家語、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知能
研習及筆試。
七、其他相關資訊請詳見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