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新北市政府辦理「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閩東語文研習課程實施計畫」1案,本府同意核予轄屬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05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6610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以完備閩東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
學資源,並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請轄屬教師踴躍參與研習,相關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
1、依據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選習需求調查,閩東語文師資不足學校,薦派之具閩東語言背景的教師。
2、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學校及公私立高中,具閩東語文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教
師)。
(二)研習報名:
1、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止。
2、薦派及自行報名教師,請依限自行完成線上報名,並填復完整且正確之聯繫資料 (含手機、e-mail),俾後續
報名審核通知及完成研習核發閩東語文教師教學合格證書使用。
3、報名連結:「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課程代碼:3431342(https://www4.inservice.edu.tw/)。
(三)課程資訊:
1、研習課程:自111年6月6日(星期一)起至6月10日(星期五)止,計5日、30小時,含教案撰寫及筆試。
2、評量日期:111年6月11日(星期六),依安排時間登入線上教室完成,每人口試5分鐘及試教10分鐘。
3、參與研習人員於完成30小時研習課程且通過評量(含口試及試教)後,由國教署核發「閩東語文教師教學合
格證書」,並將合格人員名單,匯入人力資源網。
三、研習相關事宜聯繫詢問,請洽邱鈺淇主任,電話:02-2982-6272#180;或電子郵件信箱:
ice10271013@apps.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