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新竹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本土語親師生歌唱比賽實施計畫、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暨新竹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案競賽內容如下:
(一)項目: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歌唱比賽。
(二)參加對象:
1.閩南語組:凡就讀本縣各國民小學以親子或師生2人組隊參加,每校限報一隊。依報名先後順序最多錄取25隊參賽。
2.客家語組:凡就讀本縣各國民小學學生以親子或師生2人組隊參加,每校限報一隊。依報名先後順序最多錄取20隊參賽。
3.每位師、生限擇閩南語、客家語其中一組報名,不得跨組。
(三)競賽日期:110年3月10日(星期三)08:30~16:30。
(四)競賽地點: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五)另其他競賽內容、評分標準、報名時間及方式等相關資訊詳見實施計畫。
三、本府同意核予下列人員公(差)假登記:
(一)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承辦人員110年3月10日比賽當日公(差)假登記。
(二)工作人員於110年3月9日至3月10日期間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