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有關103年度暨104年度本土語言開課經費事宜,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103年度第二期本土語言開班課程(含國中小原住民族語與國中閩客語)至104年1月20日止,請承辦學校於103年度第二期款撥入學校後,儘速將憑證及結餘款函送本府,以利核結。

二、103年度經費若有結餘款,請務必繳回本府,不得流用至104年度之開課經費,另103年度開課費若有超用經費之情形,請各校自行籌措相關經費,本府不另補助。

三、104年度第一期本土語言開班課程(含國中小原住民族語與國中閩客語),請有意申請之學校至公務填報系統填報經費需求表,公務填報代碼,國中小原住民族語:1307;國中閩客語:1308,請於104年1月28日前填報完畢,以利核定各校經費。

四、104年度第一期係指104年1月21日(第二學期開課日)至10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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